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婚姻观念的多元变化,因彩礼返还与否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在司法实践与社会生活场景里,围绕彩礼给付后能否返还等问题,经常产生争议。本文结合法条法理与办案实际从多个方面帮大家分析和厘清相关问题。
情形一
如何认定远超双方恋爱同居期间的生活费用的大额转账的性质?分手后,给付方能否要求对方返还该转账?
【裁判观点】
恋爱同居关系终结时,对于明显超出同居生活所需的大额转账,应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给付方请求返还时,法院综合考量双方转账情形、经济往来等因素,综合判定返还金额与比例。
【主要证据】
1.转账记录,证明资金的流向与金额。
2.书面承诺,佐证双方对费用的约定。
3.恋爱关系与同居事实的证明,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
4.如有沟通款项性质的记录,也应一并提交。
【法官提醒】
1.恋爱期间处理经济事务时,要保持理性,大额转账需明确款项性质,并留存书面凭证。
2.妥善保留各类转账、聊天记录,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权益受损。
3.若发生纠纷,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通过申请基层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解决。
情形二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分手后,给付方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裁判观点】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却已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可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时长、生育情况、彩礼数额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酌情判定彩礼返还数额。
【主要证据】
1.订婚、婚礼红包及彩礼的给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条等。
2.金器购置发票。3.举办婚礼产生的酒席费用凭证。4.能够证明双方共同生活和生育子女事实的材料,像照片、子女出生证明等。
【法官提醒】
1.给付和收受彩礼时,可以通过转账留痕,开具收条,明确款项性质。
2.共同生活前,可就彩礼及相关财物处置进行约定。
3.如果发生彩礼纠纷,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因争吵、冲突导致矛盾升级。
情形三
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彩礼如何认定?分手后,给付方能否就小额赠与及日常消费性支出要求对方返还?
【裁判观点】恋爱交往期间,小额赠与及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彩礼范畴无需返还。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综合考量彩礼数额大小、共同生活时长等因素,酌情判定返还数额。
【主要证据】
1.转账记录,证明彩礼及其他金钱给付情况。
2.购物票据,明确金器等贵重物品购置花费。
3.还需提供订婚仪式、双方同居等相关证明,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用以以证明交往过程。
【法官提醒】
1.恋爱订婚涉及财物往来,对大额款项可以明确性质,留存凭证。
2.厘清彩礼与日常赠与的界限,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3.若遭遇彩礼纠纷,要理性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维护自身权益。
情形四
婚约财产纠纷中,给付方的父母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能否作为共同原告主张返还彩礼?
【裁判观点】婚约财产纠纷中,给付方父母为彩礼实际给付人,可作为共同原告主张返还彩礼。收受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退还彩礼。法院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时长、人身损害等因素,判定具体返还数额。
【主要证据】
1.需提交彩礼给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条等。
2.提供订婚仪式相关证明,如照片、视频等。
3.如有关于人流手术的病历、缴费单据等,也应一并提交,用以证明双方交往过程和实际损害情况。
【法官提醒】
1.婚约财产往来时,做好书面记录,留存给付证据。
2.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及乡贤、五老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返还彩礼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当事人要避免情绪化处理,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情形五
已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因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分手后,给付方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裁判观点】双方已登记结婚,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予以支持。同时,结合收受方为共同生活的实际支出等因素,酌情判定返还数额。
【主要证据】
1.彩礼给付的转账记录、收条,证明彩礼给付情况。
2.提交结婚证、离婚证,证实婚姻存续时长。
3.提供能证明生活困难的材料,如低保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共同生活经营支出的凭证。
【法官提醒】
1.给付彩礼要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切勿攀比,避免因给付彩礼影响婚后生活。
2.妥善保存彩礼给付及共同生活支出的相关凭证。
3.涉及彩礼返还纠纷,若协商、调解不成功,则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后记: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日益增多,最高法制发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既尊重传统习俗,结合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项因素对彩礼返还作出规定,又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转自:湖南高院公众号
来源:邵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邱清龙 张红芬
编辑:以白
6
该文章《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些情形了解一下!》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www.lihun99.cn/betrothal-gift-disputes/4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