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门户网站
  • 离婚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
  •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 首席法律顾问
  • 王永利律师
  • 15822796727
  • 首席法律顾问
  • 赵淑梅律师
  • 15620439892
  • 首页
  • 咨询

首页 > 财产继承 > 法定继承 > 男子瞒着子女将80%房产份额转给再婚妻子,法院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数:17
文章ID:47071

男子瞒着子女将80%房产份额转给再婚妻子,法院怎么判?

作者:宋宇欣      来源:上海浦东法院

夫妻一方离世后共有房产未分割,另一方再婚后,未经子女同意变更房产份额,这一行为是否有效?子女起诉要求继承分割房屋,法院又会如何判定?

█ 案情简介

1998年,张氏四兄妹的父母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父亲张某的名下。2003年,母亲去世,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继承,但当时未作处理,仍由父亲张某居住。

2008年,父亲张某与刘某再婚,两人婚后未育有子女,仍居住在这套房屋内。2022年,两人在未告知四兄妹的情况下,向不动产中心申请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将原登记在张某一人名下的房产,变更为按份共有,其中张某占20%、刘某占80%。
不仅如此,2023年1月以来,刘某多次带张某至医院就诊。病历显示,张某智力减退数年,且患有阿尔兹海默症。
2024年2月,父亲张某去世。四兄妹认为刘某擅自变更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侵犯了他们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遂将刘某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分割房屋。
张氏四兄妹认为,房屋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四兄妹有权继承该房屋,且父亲患阿尔兹海默症,多年来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故意隐瞒四兄妹擅自带张某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行为应为无效。
刘某辨称,在2022年过户时候,张某的精神状态完全是正常的,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并要求分割继承张某的项链和戒指等物品。

      █ 法院认为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全部继承人尚未就去世一方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继承分割前,该房屋应属于全部继承人共同共有。登记的产权人在未经其余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侵犯了其余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符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构成,应属无效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和刘某未经四兄妹同意,擅自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二人按份共有,侵犯了四兄妹的合法权益。且根据病史资料显示,张某此前已存在智能减退问题数年,法院有理由相信其办理变更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综上,法院确认该产权变更行为无效。
由于张某生前未留有遗嘱或或遗赠扶养协议,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因此,张某在房屋中享有的60%产权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即由其配偶刘某、四子女继承所有。考虑到张某生前与刘某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刘某可以适当多分。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市场价值意见200万元和分割意见,依法酌定房屋归张氏兄妹按份所有,即各享有1/4的产权份额,由四兄妹各自支付刘某房屋折价款10万元。
刘某要求继承分割的项链和戒指等物品,由于缺乏相关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 法官说法

夫妻共同财产往往涉及房产、存款、投资等多种形式,在夫妻离异或一方离世后,家庭成员之间可能因对财产分配的期望不同而产生矛盾,影响家庭关系和谐。本案中,母亲离世后,房产未及时分割继承,为后续矛盾埋下隐患。父亲再婚后,未经子女同意变更房产份额,导致了子女与继母之间对簿公堂。
在此提醒,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提前合理规划处理共同财产。同时,可以通过提前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尽可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遗产纠纷。在遗产继承中,各方也应秉持诚信、公平的原则,充分尊重各方权益,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

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加微信咨询

17

该文章《男子瞒着子女将80%房产份额转给再婚妻子,法院怎么判?》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lihun99.cn/property-inheritance/legal-inheritance/47071/


特别说明

本网各类范本、诉讼文本、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标签
  • 共同财产 分割 判决 房产 继承 赠与
分享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专业支持

王永利 律师

13821933743

律师个人网站

赵淑梅 律师

15620439892

律师个人网站

  • 今日头条

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6.04

2026-03-31

合离家事2026年第4期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6.04(免费赠阅),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的法律资讯合集!以下是本期目录,欢迎下载探讨。 10 该文章《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6.04》来源于九九

阅读全文 >
  • 关键词导航
  • 离婚
  • 子女抚养
  • 房产
  • 夫妻共同财产
  • 继承
  • 遗嘱
  • 抚养权
  • 抚养费
  • 股权
  • 债务
  • 赡养
  • 转继承
  • 代位继承
  • 家暴
  • 同居
  • 彩礼
  • 热门文章列表
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可以拒绝赡养吗?
140浏览
2024-08-09
哪些财物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你了解吗?
76浏览
2024-09-25
男方继承三套房产,离婚时有我的份额吗?
87浏览
2024-08-14
抚恤金能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该如何分配?
25浏览
2025-04-30
男子瞒着子女将80%房产份额转给再婚妻子,法院怎么判?
17浏览
2025-04-30
重组家庭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法院:关键看是否形成扶养关系!
24浏览
2025-07-14
“某某筹”平台众筹获得的钱款,可以继承吗?法院:将众筹款转化为遗产缺乏法律依据
13浏览
2025-10-29
共同生活,并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能分多少遗产?
16浏览
2025-10-29
有录音遗嘱,为何还要适用法定继承?
13浏览
2025-10-16
养母抚养成年的养子意外离世,从未抚养的生母能否获得遗产?
10浏览
2026-03-29

相关文章推荐

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6.04

房子降价了,离婚时共同还贷的部分该如何分割?

贷款人在还款期间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金融机构可以申请撤销吗?

九旬老人转钱给儿子:是借款?是赠与?还是保管?

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6.03

签“养老送终”协议就能继承房产?法院:未尽扶养义务,驳回原告诉请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6.02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行为的效力分析

继承人放弃继承声明,并不当然产生免除遗产管理及债务清理义务效果

版权所有 © 2024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5

微信公众号:公司法研究汇

微信公众号:九九合同网

微信公众号:罪名库

微信公众号:九九文书网

微信公众号:和离

  • 联系我们
  • 022 6565 9020
  • 13821933743
  • 15620439892

版权所有 © 2024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5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