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律师 赵淑梅律师
男方曾起诉女方,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称当初在民政局系“假离婚”,被驳回。
本案系女方起诉男方,要求其搬离自己名下的房屋。
关于郑某女主张的要求马某男结清2021年7月起占有使用案涉房屋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一系列相关未付清费用的问题,因现并无证据证明马某男在占有使用案涉房屋期间存在未结清的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且该项诉讼请求亦不明确,故一审法院对于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律师分析: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双方作出了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经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从领取离婚证时起,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就已经消灭,在法律上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都是真离婚。
但关于财产约定部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于当事人主张“假离婚”,已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无效,并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存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情形,请求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即离婚有效,确有证据证明财产分割部分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请求确认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无效、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不要因为所谓的“假离婚”放弃自己在离婚协议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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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因“假离婚”发生的腾房纠纷》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lihun99.cn/divorce/fake-divorce/46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