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门户网站
  • 离婚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
  •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 首席法律顾问
  • 王永利律师
  • 15822796727
  • 首席法律顾问
  • 赵淑梅律师
  • 15620439892
  • 首页
  • 咨询

首页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起诉他,再起诉他老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数:14
文章ID:46167

起诉他,再起诉他老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王永利律师 赵淑梅律师

基本案情:

2021年,张某以手头紧、买车、买衣服等理由向小明借款,前后共借走四笔共58755元,张某出具签名借条。还款期限到期后张某拒绝还款,小明遂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出具调解书后,张某仍拒绝还款,小明申请强制执行,但张某名下无任何财产。

小明以张某配偶李某女在电话中对债务进行过追认为由,要求追加李某女为被执行人,但申请未被受理。

此时律师介入案件。

一审败诉:

2023年7月,小明委托律师起诉了李某女,要求李某女就该笔借款承担还款义务,理由为借款发生于张某与李某女婚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李某女也曾认可借款事实并保证会进行偿还,故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女应当承担责任。

一个关键证据是李某女承认借款并承诺还款的两段录音。

一审法官正好是前述小明与张某调解案件的法官。她驳回了小明的起诉,裁判理由为举证不能:

张某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小明虽提交录音证明其催告李某女还款,但录音无法确定主体,孤证不立,故仅凭录音无法认定案件事实。

同时,即便录音主体正确,亦不能证实该借款系用于张某与李某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对小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诉理由:

收到一审判决后,小明气愤异常,坚决上诉。

律师在上诉状陈述:

在一审中,小明提交的两段录音是与李某女本人的电话录音,手机号是李某女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录音内容真实,通话中李某女承诺还款,对案涉借款进行了追认,一审法院否认该录音内容属案件基本事实认定不清。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事后追认债务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这两种情况,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非同时满足这两种情况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另外,案涉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明的借款有三笔是在不同的日期转给张某,每笔款项金额较小,另外还有一笔是用于张某买衣服消费,可以推断借款用于日常生活所需,故而应当由李某女承担举证责任,由其证明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庭审时,李某女故意缺席审判,有故意躲避债务之嫌,同时也代表其放弃了举证质证的权利。

二审改判:

二审法院开庭前,律师联系法官,请求开具律师调查令,以调取电话录音时李某女所持手机号的实名持卡人等信息。

对此二审法官称,在一审、二审电子送达时相关信息均送达至该号码,二审送达持卡人接听电话时也承认其为李某女,足以证实该号码为李某女本人使用,故而无需调取。

二审判决重新分配了举证责任。

法官认为: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以及居民的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李某从小明处所借四笔借款的数额并未超出家庭生活所需的范畴,且小明提供的相关电话录音显示李某女亦承诺向小明还款,对案涉债务进行了追认,李某女若对此不认可,应出庭积极应诉并进行举证,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故认定案涉58755元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女应与张某就案涉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开庭后不久,律师就收到了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李某女偿还小明借款58755元。

律师分析: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废止)。

出台的背景,是当时出现了几个案例: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案件,离婚时夫妻中举债一方主动承认债务真实存在,而另一方虽否认却无从证明——社会影响极大。

如何甄别夫妻“一方虚假举债”与“二人假离婚、真逃债”,平衡保护各方利益,确实是个难题,纵观古今中外,法律有时也如跷跷板,时而这头高,时而那头高,绝对的平衡保护并不存在。

针对当时婚姻家庭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立法者回应社会关切,煞费苦心,从程序设计上进行了规制,《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规定:

保障未具名举债夫妻一方的诉讼权利。在审理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案件中,原则上应当传唤夫妻双方本人和案件其他当事人本人到庭……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本案虽有李某女事后追认,但执行法官无法直接在执行程序中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通知》对审查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也做了指导:

结合当事人之间关系及其到庭情况、借贷金额、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债务是否发生。防止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仅凭借条、借据等债权凭证就认定存在债务的简单做法。

而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来看,并没有符合可以追加张某配偶李某女为被执行人的条款作为依据。

因此,在执行程序中追加张某的老婆李某女为被执行人并无可能,只能提起诉讼,起诉李某女,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

附:《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4

该文章《起诉他,再起诉他老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www.lihun99.cn/property-division/marital-debt/46167/


特别说明

本网各类范本、诉讼文本、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标签
  • 今日头条 共同债务 夫妻 夫妻共同财产 老婆 认定 起诉
分享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专业支持

王永利 律师

13821933743

律师个人网站

赵淑梅 律师

15620439892

律师个人网站

  • 今日头条

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5.05

2025-05-07

王永利律师 赵淑梅律师 新一期《合离家事法律资讯》来啦!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5.05(免费赠阅)水印版(点击即可下载) 2025年4月9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本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

阅读全文 >
  • 关键词导航
  • 离婚
  • 子女抚养
  • 房产
  • 夫妻共同财产
  • 继承
  • 遗嘱
  • 抚养权
  • 抚养费
  • 股权
  • 债务
  • 赡养
  • 转继承
  • 代位继承
  • 家暴
  • 同居
  • 彩礼
  • 热门文章列表
夫妻财产约定,如何规避4种“无效表述”
77浏览
2024-08-05
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离婚请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
59浏览
2024-06-21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3种情形(附案例)
49浏览
2024-11-13
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5.03
43浏览
2025-03-03
离婚时,双方的商业保险是如何分割的?
38浏览
2025-01-10
起诉离婚,法庭上他拿出了4张欠条
31浏览
2024-08-19
离婚前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3个标准带你判断
29浏览
2024-07-17
最高法典型案例:离婚时,伪造借条捏造债务,判刑!
28浏览
2025-03-21
举例说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判断?
27浏览
2024-09-02
老公借钱不还,能起诉他老婆吗——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21浏览
2024-07-03

相关文章推荐

婚姻·家庭·继承 最新法律资讯——《合离家事法律资讯》2025.05

被算计的婚姻里,唯独没有爱情

抚恤金能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该如何分配?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女方拒绝亲子鉴定,男方否认亲子关系之诉缘何被驳回?

将父母出资的房子赠与配偶,离婚时如何分割?

从两则案例,看家暴离婚认定裁判尺度

离婚后发现丈夫曾婚内以房抵债,妻子能追回吗?

山西“订婚强奸案”今日宣判,一场因“房本加名”引发的悲剧!

两份《离婚协议书》,以哪份为准?

版权所有 © 2024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5

微信公众号:公司法研究汇

微信公众号:九九合同网

微信公众号:罪名库

微信公众号:九九文书网

微信公众号:和离

  • 联系我们
  • 022 6565 9020
  • 13821933743
  • 15620439892

版权所有 © 2024 天津婚姻继承法律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5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
  • 首页
  • 离婚
    • 假离婚
    • 可撤销婚姻
    • 无效婚姻
    • 离婚条件
    • 重婚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视权
    • 收养
    • 未成年人保护
    • 监护权
    • 非婚生子女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赠与第三者
  • 离婚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
  • 家庭暴力
  • 彩礼纠纷
  • 同居纠纷
    • 共同子女抚养
    • 同居财产纠纷
  • 财产继承
    • 家族财富传承
    • 法定继承
    • 遗产管理
    • 遗嘱继承
    • 遗赠
  • 婚姻继承法规